高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国Ⅳ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 实施禁行的通告

来源:爱高密 日期:2020-04-15 09:27:24


高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国Ⅳ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

实施禁行的通告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潍坊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高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环境实施综合管控的通知》《高密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内部分区域对国Ⅳ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实施禁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车辆总质量大于12吨、不达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重污染天气期间,升级为排放标准国V及以下重型货车全时段禁止驶入。

二、禁行区域

(一)东至胶河大道,西至夷安大道,南至平安大道,北至泽安大道以内区域;

(二)东至夷安大道,西至柳河大道,南至平安大道,北至醴泉大街以内区域。

以上区域除明确标注外,均包含本道路在内。

三、禁行时段

全天24小时禁行。

四、禁行规定

(一)对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二)2019年8月高密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对我市城市道路闯禁区车辆实施电子抓拍的通告》继续有效。

本通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渣土车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高密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来源:高密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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